close
青少年購菸品專題1(中央社記者王靖怡台北2日電)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表示,要求各縣市衛生局持續稽查店家是否違規賣菸給未滿18歲者,並從今年起加強監督開罰情形。
國健署委託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民國101年5月到10月對22縣市550家菸品販賣場所,以「喬裝測試」方式,了解店家是否賣菸給未滿18歲者,結果59.1%店家違規賣菸,高於100年的45.2%。
其中,4大便利商店有47.8%會賣菸給青少年;傳統商店達67.3%、檳榔攤則是78.4%會販售菸品給青少年,違規情形更嚴重。
菸害防制法規定,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者,違者最高可處新台幣5萬元罰鍰。
據國健署統計結果,98年到102年7月相關案件共計稽查172萬3261次,處分2073件,罰鍰1757萬2000元。
國健署健康教育及菸害防制組長馮宗蟻表示,國健署已責請各縣市衛生局持續加強稽查,要求販賣場所業者禁止賣菸給青少年,違者一律嚴處,也委託消基會持續不定期訪查,並適時公布各連鎖便利商店及其他菸品販賣場所業者遭取締情況。
她說,之前國健署一直是監督各縣市衛生局稽查次數,從今年起也會監督開罰情形,希望各縣市衛生局不僅要加強稽查,也要依法落實開罰,避免店家存有僥倖心態。1030202

全站熱搜